我越區就學了五年,我曾經是依賴團體的愛的孩子,大學是打散的志氣,所有人追求專長,沒有人還能天真,原因就是,情慾已經開始摧毀本性,我很傻,努力加入團體,以為因為我考不好,所以大家對我很冷淡,最後我得到了色劫,成為內向型的人,現在我回顧生命,耶和華不讓我單純,他告訴我我小時侯最喜歡的朋友有多麼邪惡,我讀過法律系,我選擇用網路公開起訴書,那些被我告的人,就是我越區就讀的同學,我會保持自我,就是因為我已經不住在學校附近,搬家,就是最好的轉境機會,同學成為性伴侶,而且住附近,有多麼干尬
反目成仇,在社區裡械鬥的,就是當年校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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