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用探照燈質詢他“這麼晚在這裡做什麼?”,他嚴肅地回答“來看看我認識的小孩有沒有死在這裡?”,“你小孩自己不帶!搞出走?”,“那是我聽說過的人,我沒有很確定,所以親自來看看!”,“這麼晚看得到什麼?”,然後警察就走了。
他在沼地看到一雙鞋子,破了一腳,心情盪到谷底,“這個孩子是不是死在這了?”。
許多日子以後,他在圖書館裡看報紙,看到一篇文章,是女生寫的,她寫到一段“春天踩田的天子”,他宛爾一笑,知道她還活著。
他把鞋子丟了,跟上級結帳,他想娶那個女孩,到她的都市去看看,他們第一次面對面時,只覺得兩個人的蒼桑都是無限的。
所以未來只有,在人海中撿貝殼,只要撿到一對,他們就會再交錯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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