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北市介壽國中,內湖高中,東吳大學,完全沒有偷。我是小學偷糖果文具媽媽的私房錢。長大以後,我偷爸爸的錢買德國書,亞瑪遜的,和宜家家具,我偷過一次我姐的錢買絲質品。
台大醫院虐待我,給我偷竊罪,逼我裸胸,綁手
台大不知道我會傳出偷竊罪,是在天主教教會鍊聖.依那爵的神操。就是懺悔錄的精神,聖人就是罪人悔改。
台大說:因為妳離開教會,被法西斯迫害!
註:蔡宏政被定讞!是為甚麼?
艾立勤神父告訴我:虐待我的是蔡家,蔡英文的勢力,是蔡家給我偷竊罪。被法西斯惡整的是蔡宏政。
經上說:不要論斷人,人也不會論斷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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