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學化辦案,蔚為潮流,法理學可以說是法科學,其中的這個理字,代表的是真理,在哲學的學問分類中,可以稱作知識論。
知識就是真理,是不是力量要看皇帝是不是賢君!否則指鹿為馬,一意孤行,是歷史上有過的趣談!
有人問我,法理學是不是法知識?我個人認為,程序法不見得是法理學,而是一些瑣碎的習慣。
知識論是求學的態度,分別為演繹法,與規納法。代表進入演繹與歸納後,知道真相是甚麼!Beyond the reasonable doubt!就是經過思想機器之後,最逼近真相的抉擇!
然而,科學和法學,為甚麼都是知識論?因為曾經存在就是不朽,真的殺人,跟真的爆炸,是物理性的存在。可是膳養費,和慰撫金,不只不是法理學,可說是紅包文化!精神上的痛苦,是個人修鍊!跟真理不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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