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不是被退學!
我超修十幾個學分!
我是到最後,難以越過,民事訴訟法,與美國刑法,兩門。
我是肄業!就是入行!
我爸媽會不讓我參加畢禮,
是因為我是精神病犯罪學,以身試法,第一滴血!
參加一般畢禮的人,
大部份吳哥窟旅遊!
緬甸有小型金字塔!
所有不好的朋友,都是我填過,觀護人,之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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