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:十年前,鳥街許光華董事長,跟文化人蔡先生,合作案。整個鳥街維新。蔡先生出資,許先生營造。蓋好三棟,兩千萬,一名啓聰學校工讀生,因為不能接受華麗,所以,用鞭炮引燃電線,炸毀全部。然後,鳥街欠蔡先生兩千萬。蔡先生為愛貓園負責人。
解析:
一,啓聰兒行為能力不足,不成立債務企約。
二,損害賠償請求權,只有五年。
蔡先生表示:終止損賠企約。
三,初審不知啓聰兒所為,因為不懂刑法學,以為檢調單位必定施虐,鳥街不願出賣員工,所以不曾公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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