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恩傑並非良民,是前科犯,在身份證上,有紅字。
聽說十歲殺人罪定讞。
是高同昀的兒子,高文彬。
我可是,身份清白,無前科,無婚姻記錄,的大良民!
就憑李恩傑,也配得上我!
李恩傑,以為自己是執法悍將!
殊不知,褫奪公權終身,也妄想,官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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