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廷琳要求我們讓她的小家庭,進來紫雲街做王。
她起訴我跟爸媽家姐,病人,沒有能力。
黃廷琳不懂刑法,我通過精神鑑定。從來沒有心神喪失。
此外,這間房子,產權在我,因為,我是內湖高中第六屆,市長獎,就是孟母三遷,方案。然後,東吳大學要定我。
我的祖籍,江夏郡,是東吳,的根。
我的知己,北一女中,王儷蓉,也是市長獎,住在民權東路,東王漢宮。
輔大哲學系,要定儷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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