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時候,二十五歲吧!
我的人生轉向,開始修煉,真人宗,復性書!
其他的法律系同學,都跟我分道揚鑣,我在興大,是有一個法律系的堂哥。
但是,那時候,全人類,的人性,都快沒救了!
我有告訴他,我開始養寵物,是兔子,也很寵!
我一個人,走很遠的路,找到,台大附近的,海湖寵物店。
我就這樣,認識辛巴,和Gene!
台大不讓我妄想好命,小孩乖,所以給我,一隻獅子兔,一隻道奇迷你兔,即,荷蘭兔。
獅子兔,自然叫做辛巴!
我一生知道,自找的,帶壞小孩,就是,才買來不久,急著旅行,去跑擎天崗。
辛巴跑回來時,已經被野狗整了!
我在今年清明節,開悟這樣的事!
牠一輩子,在我的疼愛裡,盡情強姦牠老婆,Gene。
不停踩死,牠跟老婆,生的嬰兒兔。
那個時候,我在新的跑道,德文的研習歴程之中!
我的老師,漢斯,見過我和我的小動物朋友,最後他女兒,很像兔子!
辛巴是我家的鹿苑常春!
我帶牠去結紮,牠死在我的臂彎裡。
牠跟我,永遠能心靈感應!
即使,我離開人類,因為牠的感應,
牠是我爸爸摔死的。
今天我明白,我們都是共犯!
我妹妹黃廷琳,有牠的照片!
辛巴死屍,佩著一副,小小的,十字架!
塵歸塵!土歸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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