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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8日 星期一

豐子愷問法律是甚麼?

 法律是處理糾紛的方法。

把所有糾紛列為條文,剷述人類的種種,生活型態,可以算是,在社會上,產生,綱舉目張 ,的安定作用。

人類的生活形態,有在民法,與在刑法,以及憲法。

民法內容,是非常龎雜的。有商法,親屬法,團體法。

商法包含土地,和貨物,即,動產,與不動產。

也就是,用來調整,買賣制序,的條文。

親屬法,是家族法的同一內含!也就是別稱。最重要的內含,就是,倫理道德,民間故事。尤其是,孝道有,大孝尊親,其次弗辱,其下能養!

如果有一個人,公開要遺棄他的庶子,可以說他,或許不孝!但是,別的家族看來,是自己親生的也不如他!

但是,在家族法中,只有做和事佬,做到底!

甚麼是,我列的團體法!

很少人這樣舉標!但是,這個時代,甚麼是公司,社團,鰥寡孤獨!

都是非常重要的現代力!

人合組織!資合組織!是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!

鰥寡孤獨,就是僧!入世與出世!就是文化的大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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