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網頁瀏覽量

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

Dialog nr.4

甲天使:妮妮沒有罪
佛陀:詹先生是被妮妮殺死的,是殺生,應該要在修行中渡化他,不是告發他
海德嘉:這不是殺生,是法律系的修行
妮妮:天主,請問我有罪嗎?
天主:妳是我的選民,我不會給妳任何罪名

警察:詹先生掠誘李小姐並致其於死
明堂:這是十惡不赦!
李父:沒有男人敢告發他,因為這是男人的天理,只要告發他就沒有姻緣
妮妮;我幫女人報仇!
警察:妳是怎麼脫身的
妮妮:我去跪耶穌,求他赦免我的輕浮罪,而且我願意受精神苦!
警察:妮妮是女強人!
妮妮:我只是病人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